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2007-07-27 00:00:00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与操作使用。

二、如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规程而人为损坏仪器设备,当事人除了必须写出书面检讨,讲明原因、过程之外,还要根据情况做出赔偿。

三、损坏后能修复的按修理费赔偿,如不能修复导致报废或严重失职丢失的情况,按该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现时价格折扣赔偿,赔偿金额由本中心提出意见报设备处审批执行。

四、损坏、丢失实验室仪器设备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经济上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