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你“有权不上镜”,我有权曝光你不配合采访

2012-09-24 00:00:00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土地征收储备股股长周建忠面戴口罩就联胜小组征地问题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时,自称“有权不上镜”。

  早在2009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在全国统一换发的新版记者证上就已写明:“各级人民政府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信息,不得对业已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就此而言,电视采访是新闻采访的一种形式,上镜是其所需,周股长有什么权利拒绝呢?又何况,“某电视台”并不是“某狗仔队”,摄像机又绝非针孔,作为公职人员,周股长的“有权不上镜”,实在让人想不出有什么“正当理由”。

  回到此次新闻事件本身来看,我们所了解的矛盾是:该村村民是听信于村委会“征地有合法批文、相关建设也经佛山市人大通过”的言辞,才签字同意卖地,但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法制科副科长却告知媒体这次征地“没审批”。作为此事的具体负责人,土地征收储备股股长周建忠无疑成为解开公众疑问的钥匙。是村委会欺骗村民,还是职能部门程序违规?又或者某些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妥协,公然违法、侵犯村民权益?这些问题似乎并不好回答。